居住在阳光小区5号楼的两户居民在楼下搭建了两个小棚,用于存放摩托车。原因是小区的存车处的存取时间为早6点至晚11点,而他们经常上中班,晚12点以后才下班,无法在存车处存放摩托车。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要求这两户居民自行拆除小棚,理由是阳光小区业

admin2009-02-19  35

问题 居住在阳光小区5号楼的两户居民在楼下搭建了两个小棚,用于存放摩托车。原因是小区的存车处的存取时间为早6点至晚11点,而他们经常上中班,晚12点以后才下班,无法在存车处存放摩托车。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要求这两户居民自行拆除小棚,理由是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规定,居民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并遵守停车管理规定等。该两户居民承认安装护栏的事实,但该两户居民以不方便存放摩托车为由拒不拆除小棚。请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怎样的程序、采取哪些方法解决该问题?

选项

答案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和采取以下方法解决该问题: (1)向这两户居民说明情况,要求居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来做,并说明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争取让居民主动拆除小棚。 (2)如果经过认真耐心的说服教育,两户居民仍不同意拆除护栏,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要求这两户居民拆小棚。 (3)物业管理公司应调整存车处的存取时间,可调整到晚12点后或24小时存取。 (4)如以上措施仍不奏效,还可向这两户居民发出律师函,指出违反合同的后果,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即将采取法律手段,保证合同的履行。 (5)在采取以上措施仍不奏效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包括物业服务合同、对方搭建小棚的证明(照片等),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书中应写明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6)在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的代表应积极陈述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进行发言和答辩,争取法院的有利判决。 (7)如判决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利,还可考虑上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r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