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
admin
2019-07-10
15
问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请分析:
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选项
答案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在于: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并可要求后履行一方提供担保。如果后履行一方提供了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的是()。
下列关于身体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独创并演唱了自己的作品《单身》,乙公司未经甲许可,将该作品的高潮部分剪辑用作手机铃声在网上供公众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可以适用于单务合同的有()。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
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甲商场与乙家电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家电厂购买2000台彩电,每台价格2000元,共计40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付,交付地点为甲商场所在地。不料,在运输过程中遇山洪暴发,彩电进水大部分被损,损失达300万元。问:
下列构成抢劫罪的有()。
随机试题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随着学生学业的结束而消失。()
脂酸β—氧化不需要下列哪种辅助因子
乌梅丸亦可辨证应用于
下列有关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下列货物属于关税特定减免税的有()。
甲公司20×6年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1)销售商品确认收入24000万元,结转成本19000万元; (2)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取得出租收入2800万元,20×6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万元; (3)处置已丧失使用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A、 B、 C、 D、 C计算机网络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每种分类都体现了计算机网络的不同特征。由于计算机网络覆盖范围的不同,其采用的传输方式及提供的服务种类也不同,体现了不同网络的技术特征
【1】Whatistheshortesttimelostitemsarekeptbytheoffice?
Warning:Holdingacellphoneagainstyourearorstoringitinyourpocketmaybehazardoustoyourhealth.Thisparaphra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