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南航2016年研;中山大学2014年研]

admin2022-09-19  28

问题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南航2016年研;中山大学2014年研]

选项

答案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征有: ①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行为能力而使效力不齐备。 ②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③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④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确定为有效的,其效力溯及于行为成立时;确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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