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90题)
根据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90题)
admin
2013-09-05
25
问题
根据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90题)
选项
A、沈律师从2003年至今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可成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
B、孙检察官工作勤奋,业务水平高,是检察院公认的业务骨干,虽然曾经为办案而违反有关警车、警械、警具管理规定,年终考核仍可得到优秀的考核结果
C、郭法官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他应受到奖励
D、曾某为刑事被告人,四十六岁且有身孕,因经济困难未聘请辩护律师,可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参考答案及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应试者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回答本题,判断每一选项的正确与否。
根据我围《律师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律师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3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资产。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律师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律师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人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有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资产。沈律师从2003年至今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有7年的执业经历,并且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因此,沈律师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可成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故A项表述正确。需要注意的是,选项的表述为“可成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为“可能”而非“必定”,不需要具备其他条件。
检察官考核制度为我国检察官制度的组戚部分。根据我国《检察官法》第26条的规定,对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儿个方面。本选项中,孙检察官工作勤奋,业务水平高,是检察院公认的业务骨干,但是曾经为办案而违反有关警车、警械、警具管理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这影响到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因此年终考核不能够得到优秀的考核结果。故B项表述不正确。
法官的奖励和惩戒是法官制度的重要内容。法官的奖励,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审判工作中,根据《法官法》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对在审判实践工作中具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法官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建立对法官奖励的制度,以鼓励法官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我国《法官法》第30条的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
(2)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
(3)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4)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
(5)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6)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T作,效果显著的;
(7)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
(8)有其他功绩的。本选项中,郭法官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他应受到奖励。故C项表述正确。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方面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精神,我国的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主要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利益需要帮助,或者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我国公民(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本题中。曾某为刑事被告人,46岁且有身孕,因经济困难未聘请辩护律师,根据规定能够成为法律援助对象,她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因此,D项表述正确。
根据以上分析,本题ACD三项表述正确,符合题目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W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M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旧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征是()
缺铁性贫血实验室检查最灵敏的指标是
恶露是指
可以成为一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和精神财富。
在老年人个案工作的接案阶段,很重要的一点是()。
Everybodyknowshowtolearn.Learningisanaturalthing.Itbeginsthe【C1】________weareborn.Ourfirstteachersareourfami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面向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极其复杂和艰巨,主要原因是
深度为5的满二叉树有【】个叶子结点。
(1)Arecentarticleindicatedthatbusinessschoolsweregoingtoencouragethestudyofethicsaspartofthecurriculum.If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