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20%的预付款; (2

admin2009-05-15  45

问题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2)从第一个月起,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
   (3)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
   (4)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5)工程支付的原则是什么?
   (6)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有哪些?

选项

答案(1)工程预付款为:(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3)、(4)1)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1-5%)=23.028万元 由于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低额为25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2)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1.2×(1-5%)=32.832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3.028+32.832=55.86万元 3)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1.2×(1-5%)=31.008万元 应付款为:31.008-18.52×50%=21.748万元<25万元 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总工程量2700m3,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2700-2300)/2300=17.4%>10% 超过10%部分应予调价:单价调整为:180×0.9=162元/m2 工程量调价部分:2700-2300×(1+10%)=170m3 故甲项工程量价款为: (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未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故不予调整价格。 完成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完成工程量价款为:10.494+9.6=20.09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为:20.094×1.2×(1-5%)=22.907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1.748+22.907-18.52×50%=35.395万元 (5)工程支付工作的原则是: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支付必须及时;支付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支付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 (6)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便于招标单位编制标底;其二是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报价计算的共同基础,使他们能够高效准确地编写报价单,合理地进行投标报价,又便于评标时的分析比较;为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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