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3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

admin2014-05-31  31

问题   2013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3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12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管理人决定解除两个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2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由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②2012年8月,戊公司和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庚公司为其建造职工宿舍,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大楼为戊公司支付工程价款设定抵押,为此,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丁公司职工宿舍工程尚未完工。
   (4)2012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辛公司曾于2012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辛公司协商一致,辛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辛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破产申请受理时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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