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甲企业申报的准予扣除的税金包括( )。 根据税法规定,甲企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 )。

admin2008-09-01  46

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甲企业申报的准予扣除的税金包括(    )。
根据税法规定,甲企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    )。

选项 A、495万元
B、565万元
C、625万元
D、695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是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全面考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3条的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第4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5条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第6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4)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除本条第2款规定外,其他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第7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该企业所得税应为:(8000-6000-500)×33%=495,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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