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100题,不定项)

admin2017-11-28  17

问题 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100题,不定项)

选项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答案B,C

解析 《行诉法执行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根据该款,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该机构不能充当被告。因此,本案的被告不能是“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因为它是临时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本案中的乙镇政府,仅仅是“具体负责强制拆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是“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故本案中的乙镇政府应当视为“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故本案被告不是乙镇政府。选项A错误。
    本案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是甲县政府设立的,故根据《行诉法执行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本案的被告应当是组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的甲县政府。
    本案被告是甲县政府,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表述正确。
    《行诉法执行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根据该款分号之后的表述,选项C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其他组织”原则上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除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中“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没有得到哪部法律或法规的授权,故该“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不能充当被申请人,而应由甲县政府充当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在甲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情形下,复议机关应当是甲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故选项D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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