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

admin2021-09-08  21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

选项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答案B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此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只有权撤销,而无权改变。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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