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盗窃输电线路正在使用的电线30米,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某乙盗窃库房里备用的电线,长度达500米,构成盗窃罪,对于某甲和某乙定性不同的原因在于:
某甲盗窃输电线路正在使用的电线30米,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某乙盗窃库房里备用的电线,长度达500米,构成盗窃罪,对于某甲和某乙定性不同的原因在于:
admin
2014-05-30
42
问题
某甲盗窃输电线路正在使用的电线30米,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某乙盗窃库房里备用的电线,长度达500米,构成盗窃罪,对于某甲和某乙定性不同的原因在于:
选项
A、犯罪对象不同
B、犯罪客体不同
C、犯罪地点不同
D、犯罪数额不同
答案
2
解析
犯罪对象是外部特征,它一般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行为的内在本质,因而决定犯罪的性质,决定着此罪和彼罪。所以在本题中决定是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还是盗窃罪,不是因为犯罪对象的不同,犯罪地点的不同,犯罪数额的不同,而是犯罪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尽管某甲和某乙侵犯的对象都是电线,但某甲侵犯的是正在使用的电线,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电力设备的公共安全,而某乙侵犯的是放在库房里备用的电线,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财物的所有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Q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某杀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控方证据产生了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合议庭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讼活动?()
被告人冯某在火车搬运站做过多年的三轮车搬运工,熟悉搬运工作。2011年5月某日,冯某使用的三轮车坏了,向同事党某借了一部旧车暂用。党某告诉冯某,此车车闸失灵,还未修理。冯某说,我推了儿十年的车,没关系。当日,冯某运货将车推至搬运站附近一斜坡处.为减小惯性,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逮捕被告人,但又担心证据不足,于是就先拘留了被告人。法院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后决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就在两年期满后的第2天,即其所在监狱上报将其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材料的当日,甲与同监狱的乙发生争执,而将乙打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当()
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约定甲进入室内寻找财物,乙在外放风。但在甲刚好翻墙入室,尚未着手盗窃财物之时,乙即因心生恐惧而逃跑,后甲窃得财物价值l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随机试题
UCS/Unicode中的汉字编码与GB2312—80、GBK标准以及GBl8030标准都兼容。()
稳定性爆破型骨折是脊柱中、后柱损伤的结果。
A.球部尿道损伤B.膜部尿道损伤C.肾损伤D.输尿管损伤骨盆骨折多引起
功能定位的目的是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有较高性能价格比的产品。
如图4—2一11所示,在铅直面内的一块圆板上刻有三道直槽AO、BO、CO,三个质量相等的小球M1、M2、M3在重力作用下自静止开始分别沿各槽运动,不计摩擦,则()到达O点。
背景某综合楼框架结构,12层,其中首层大堂,建筑面积1200m2,其室内装饰装修做法见表1A422022-2。问题该综合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审核时发现设在第六层一个计划营业面积360m2的歌舞厅,其吊顶材料选用的纸面石膏板,
(2012年)工作特征模型包含的核心维度有()。
当每年计息周期数m>1时,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关系是()。
根据现代学习理论,学习是学生主动进行的,教师的作用正在削弱。()
下列关于北半球二十四节气中“夏至”的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