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城市防洪标准重现期的设定年限应为:[2011-34]

admin2019-05-17  33

问题 中等城市防洪标准重现期的设定年限应为:[2011-34]

选项 A、≥200年
B、200~100年
C、100~50年
D、50~20年

答案C

解析 参见GB/T 50805—201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的以下规定:
2.1.1  城市等别应根据所保护城市的重要程度和人口数量划分为四等,见表2.1.1(表3-22)。

注:1.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2.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2.1.2城市防洪设计标准应根据城市等别、洪灾类型可按表2.1.2(表3-23)分析确定。

注:1.标准上下限的选用应考虑受灾后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抢险难易以及投资的可能性等因素。
2.海潮是指设计高潮位。
3.当城市地势平坦排泄洪水有困难时,山洪和泥石流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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