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邻接权。

admin2011-01-30  28

问题 论述邻接权。

选项

答案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邻接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出版者权。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因复制发行作品而享有的专利权利,也称出版权。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享有出版权,它们均可通过出版合同获得出版权。 第二,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表演作品的人因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权利。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①表明表演者身份;②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③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④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⑤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⑥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第三,录音录像制作权。录音录像制作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项权利包括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取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是指广播电视组织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允许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和复制的权利,以及因授权许可他人转播、录制、复制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利来自于法定许可及著作权人、音像制品制作者和表演者的授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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