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井工矿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3/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3/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

admin2016-06-28  30

问题 某井工矿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3/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3/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0d,要求索赔。
问题:
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3/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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