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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0-06-20
19
问题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答案
C,D
解析
本题中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当受贿人在对假币不知情的时候进行收受,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但对其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未遂论处,因为假币虽属于“物”的范畴,但却没有使用价值,受贿人基于认识错误而收受,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本案中乙并不知所收钱款为假币,故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C项正确。不过,对于行贿人而言,使用假币行贿却未必成立行贿罪未遂。若行贿人明知所用钱款为假币,则其主观上并无行贿的故意。因为假币并不具有使用价值,行贿人实际上是在利用欺骗的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这种情形应对行贿人以使用假币罪定罪处罚。故A项错误。就盗窃罪而言,真币与假币都应当评价为财物,因为假币也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收缴,故他人对假币的占有也是刑法法益。这并不意味着他人占有假币具有合法性,只是意味着第三者不能非法取得他人占有的假币。本案中丙窃取假币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故B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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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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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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