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8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12年6月1日B公司发货,2012年6月10日A公司交付货款。B公司如期发货,但A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2012年6月20日B公司上门催讨货款,A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

admin2017-05-16  16

问题 2012年5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8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12年6月1日B公司发货,2012年6月10日A公司交付货款。B公司如期发货,但A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2012年6月20日B公司上门催讨货款,A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B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公司内部一直处于混乱状态,没有再提起A公司欠款之事。
    2014年5月10日,由于山洪暴发冲坏了B公司的办公大楼和厂房,2014年8月20日B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14年9月,B公司新任领导再次提起A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B公司新任领导认为虽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B公司得知A公司的另一债权人C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A公司破产的申请。
    2014年10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受理A公司的破产案件。A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2012年5月20日A公司以自己价值25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3年;
    (2)2012年9月30日A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向建设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1年。因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14年2月1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C公司曾为A公司债务的保证人,在2013年4月10日曾代替A公司清偿债务65万元,但C公司在2013年4月20日曾欠A公司债务50万元,C公司向管理人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A公司的50万元的债务。
    (4)A公司曾在2013年12月时提前清偿了D公司的100万元债务,经查,A公司欠B公司的债务在2014年8月时到期,管理人认为该提前清偿债务的行为应予以撤销。
    (5)E公司因贸易活动欠A公司货款120万元已经到期,但A公司无正当理由一直未向E公司主张清偿,致使该债权于2014年1月1日时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已知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发生中止和中断的情形。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B公司认为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B公司认为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止确。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构成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B公司诉讼时效应从2012年6月20日~2014年6月20日,但2014年5月10日山洪暴发,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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