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刘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那么,此案应当如何报请复核?( )
被告人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刘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那么,此案应当如何报请复核?( )
admin
2017-05-25
27
问题
被告人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刘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那么,此案应当如何报请复核?( )
选项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
C
解析
自2007年1月1日起,高级人民法院不再享有对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所有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此,选项A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此,选项B错误,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F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一个以上住所的,则以哪个为其住所7
下列有关法院审理反补贴案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自然之友”是一个在甲国以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注册成立的组织,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甲国,会员分布在30多个国家。该组织的宗旨是“爱护自然,与自然为友”。2003年,“自然之友”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商地位。该组织试图把活动推向乙国,并准备在乙国发展会员
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签订一份资源开发合同后,A公司称甲政府未按照合同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纠纷发生后,甲国明确表示放弃关于该案的诉讼管辖豁免权。根据国家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诺马岛是一个位于印度洋的小岛。甲国于16世纪最早发现了该岛,但没有对它实行有效统治,也没有行使主权的表现。乙国的殖民公司从17世纪起开始与该岛的岛民往来,并一直对其实行有效的统治。1898年,甲国与丙国的战争结束后,两国签订和约,约定将诺马岛作为甲国殖民地
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赵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赵某认为根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其不需要证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相反,应当由公诉方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非法性,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
王某被举报犯有抢劫罪,当地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用皮鞭殴打王某,并采用强光照射等方式强制王某不能睡觉。最后,王某不堪忍受,承认了自己抢劫的事实,并在供述笔录上按了手印。另外,公安机关还收集了被害人黄某的妹妹黄某某
随机试题
Ifsomeonesaysyouaresmart,whatdotheymean?Isitagoodthingorsomethingbad?Theanswerisnotaseasyasyoumightth
男性,34岁。反复咳脓痰,偶尔痰中带血丝,双下肺呼吸音增粗。下列诊断最可能是
产褥感染中最常见者为
急性胰腺炎治疗时,下列属抑制胰酶活性的药物是(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本案中,如果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假设某工程一年建成并投产,寿命10年,每年净收益2万元,按10%折现率计算恰好能在寿命期内把期初投资全部收回,(P/A,10%,10)=6.145,则该工程期初投入为()万元。
业主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和作用是()。
A、B、C、D四支球队开展篮球比赛,每两个队之间都要比赛1场,已知A队已比赛了3场,B队已比赛了2场,C队已比赛了1场,D队已比赛了几场?
下列不是实时操作系统的是()。
•Youwillhearanotherfiveshortrecordings.•Foreachrecording,decidewhatthespeakerisdoing.•WriteoneletterAHnex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