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题)。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题目。(2011年试卷三第93、94题) 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题)。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题目。(2011年试卷三第93、94题) 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
admin
2015-06-17
25
问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题)。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题目。(2011年试卷三第93、94题)
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选项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全票决事项、事务执行规则。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可知,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31条第(一)项],故A项不当选;聘请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为经营管理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31条第(六)项]。故D项不当选。
《合伙企业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王某提议事项不属于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事项,且合伙协议未对表决办法作出约定,则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即通过表决事项,故B项当选。
《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交易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李某反对,故C项不当选。综上,本题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E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45题)
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证券交易的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哪些职能?()
以下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拟增加注册资本,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广东某公司与美国仙童公司合资经营瑞迪科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各方权利义务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后又签订了合营企业协议,协议对合同的一些实质内容作了修改,在合营企业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争议,由于合同和协议的实质内容有差异,那么,解决他们之间纷争的依据是
“长城”水泥厂为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为事务执行人。后合伙企业发现,甲又被聘为“长江”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主管,并于近期甲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销售“长江”牌水泥。针对这种情况,下列处理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是:()
随机试题
若变送器的输出电流大于20mA应检查实际压力是否未达到压力变送器所选量程。()
WhenIbeganreadingCatch-22,Ithoughtitwasafarcicalsatireonlifeinthe’UnitedStatesArmyAirForce.LaterIbelieved
A.千金苇茎汤B.葶苈大枣泻肺汤C.加味桔梗汤D.桔梗杏仁煎治疗肺痈溃脓期的主方为
李某拟从甲省A县引进20头种猪到乙省B县饲养,负责审批的机构是
内火多由
1岁小儿的家长因孩子前囟未闭合来院咨询,护士应告知家长小儿前囟闭合的时间为
工作流程组织反映了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种()。
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3%,这表明按不变价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其中正确的说法是()。公报表明,2006年货物净出口1775亿美元
有“世界短篇小说巨匠”之称的法国杰出作家及其代表作是()。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王翦率秦军灭楚,继续南进,夺得越人一部分土地,置()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