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控犯有强奸罪,王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看电影,则李某若能成为证人的话,须具备的条件是:( )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控犯有强奸罪,王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看电影,则李某若能成为证人的话,须具备的条件是:( )
admin
2009-01-15
35
问题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控犯有强奸罪,王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看电影,则李某若能成为证人的话,须具备的条件是:( )
选项
A、不是王某的近亲属
B、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C、确实知道案件情况
D、已成年并且生理、精神上无缺陷
答案
2,4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8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因此,BC是必须具备的条件,而D项无需具备。证人没有回避的规定,因而A项也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杨某购买了一部手机,刚用两天就不能通话。后查明是因仓储者保管不善并经运输者承运过程中过于颠簸导致的产品缺陷。杨某对此产品缺陷,有权向()要求赔偿。
王某和张某就买卖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在王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张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下列有关仲裁程序正确的是:()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
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10.3.30)
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三间做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
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
张某(男)和刘某(女)系夫妻,均有稳定工作,共有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屋。张某沉迷网络直播,为打赏某主播以个人名义向杨某借款100万元,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刘某毫不知情。后来张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杨某欲实现其抵押权并要求刘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
香港某公司委托内地一家企业独家代理销售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内地某企业发现代理销售的商品很受消费者的青睐,销售情况非常好。但是,代理销售商品所使用的“某某”商标在内地没有注册。于是,某企业在未征得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将“某某”商标
甲欠乙10万元,还款期为2005年8月31日。签订借款合同时,甲应乙的要求预先在两份债务催收通知单上签字,催收日期分别是2006年9月1日和2007年5月1日,此后乙一直没有对甲主张过权利。2008年6月2日,乙请求甲还款,甲主张时效抗辩。关于乙对甲债权的
下列哪种不是违反合同前义务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随机试题
某施工企业通过投标获得了某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该施工企业中标后的第10天与业主签订了固定总价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随后,该施工企业将部分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期为380天,而依施工
资产负债表按( )报送。
在英美法国家,合同领域的法律原则主要包含在()。
企业因下列事项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不影响利润表所得税费用的是()。
在分析消费者行为时,无差异曲线的主要特征有()。
A公司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一份合同,运输费用与仓储保管费用共计100万元,A企业应缴印花税()元。已知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率为1‰,货物运输合同5。
李某因住房拆迁取得拆迁补偿款45万元,重新购置住房成交价格为52万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李某应缴纳契税8万元。()
ZH机械制造总厂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其生产的XR牌机械产品进行全国满意度调查,此次顾客满意度专项调查由品牌形象、预期质量、感知质量、感知价值、顾客满意、顾客忠诚等六个结构变量构成测评模型。其调查问卷部分问题如表2.3-1所示。预期质量通过问卷中第(
五笔字型属于()。
ItisacknowledgedthatthemodernmusicalshowisAmerica’smostoriginalanddynamiccontributiontowardtheater.Inthela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