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
admin
2014-12-18
2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之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A、D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二年,何某突然不按照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试卷三第16题)
金华有限公司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定,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首次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
网名“我心飞飞”的21岁女子甲与网名“我行我素”的25岁男子乙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乙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保存。后乙要求与甲结婚,甲不同意。乙威胁要公布其裸聊镜头,甲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甲有一辆汽车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开回去试用,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8万元。”根据民法和合同法原理及有关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1999年3月,研究员张某将其最新科研成果在一国际会议上发表。1999年5月张某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依照专利法,张某的专利申请()。
A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纠纷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给B县人民法院。B县人民法院认为C县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此时,B县人民法院应该()。
自然人甲与乙公司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经一审丙市A区法院判决甲乙合同无效,双方不负给付义务,但经二审丙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乙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甲租金5万元,乙公司逾期未履行,甲申请强制执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南京某国有纺织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于2002年5月请求宣告破产,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发出公告,后该企业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问以下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随机试题
A.<100ml/24hB.<200ml/24hC.<400ml/24hD.>400ml/24hE.>1000ml/24h无尿时
()不是血涂片应观察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计入基金财产。
下列关于会计账户增减变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某决赛前,德国教练在安排队员的出场顺序的时候想:如果10号队员的流感痊愈,并且比赛状态好的话,那么就让10号队员出场;只有10号队员不出场,才派8号队员出场。如果决赛时8号队员上场了,则以下哪项肯定为真?()
一个民族的建筑有它自己的构造规则或组合方式,如同语言的“文法”。中国建筑就具有特殊的“文法”。我们的祖先在选择了木料之后逐渐了解了木料的特长,创始了骨架结构初步方法----中国系统的“梁架”。这以后他们发现了木料性能上的弱点。当水平的梁枋将重量转
领导让你对流动书站活动进行评估工作,你会重点从哪几方面进行开展?
下列人物中,最早提出资产阶级分权学说的是()。
Personswhoareoverweightshouldwatchtheirdietcarefullyinordertolosepounds.Thebestwaytodothisistostartaweig
TheDifferencebetweenSpokenandWrittenEnglishI.Definitionofspeechandwritingtwodifferent【T1】______methodsofcommun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