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 )。

admin2021-08-09  37

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          )。

选项 A、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B、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C、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D、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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