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法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特征、内容及性质。

admin2022-12-27  25

问题 简述劳动法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特征、内容及性质。

选项

答案劳动法在以劳动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的同时,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即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及其前后为实现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联系,其主要特征、内容及性质如下: (1)特征: ①它的当事人一般有一方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而另一方是劳动关系相关人,或者双方均为劳动关系相关人或用人单位。所谓劳动关系相关人,即劳动关系当事人之外与劳动关系运行相关的主体,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用人单位团体、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 ②它的目的是实现劳动关系,即它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中。有的是劳动关系赖以建立的必要前提,有的是为了使劳动关系正常运行而伴随劳动关系发生的,有的是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直接后果。 (2)内容: ①劳动力资源开发和配置的社会关系; ②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实施工资保障的社会关系; ③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关系: ④社会保险及其管理的社会关系: ⑤集体谈判和协商的社会关系: 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社会关系; ⑦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社会关系。 (3)性质:包括下述几种主要类型: ①劳动行政关系,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②劳动服务关系,即劳动服务主体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由于为劳动关系运行提供社会服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③劳动团体关系,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④劳动争议处理关系,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其他人)之间因调解、仲裁劳动争议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8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劳动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