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admin
2018-08-09
33
问题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但每年获得10%的分红。在乙因经济问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甲担心连累自己,便向丙退还了收受的财物。
根据以上材料分析:
(1)甲、乙是否构成受贿罪?
(2)甲是否具有从轻处罚事由?
选项
答案
(1)甲、乙收取丙红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甲收取丙分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 (2)甲不具有从轻处罚事由。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因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p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问题:请对该条款进行分析。
简述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下列情形,成立自首的是()
小王将其电脑交由小李保管,小赵至小李家做客,看中了该电脑,愿意以市场价购买,小李觉得价格合适,与小王联系未果,擅自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卖给小赵,但未告知小赵实情。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要具备的实体性条件包括()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说明:本条所规定的“故
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
随机试题
A.细胞水肿B.脂肪变性C.萎缩D.纤维素样坏死E.包裹钙化肺结核干酪样坏死转向愈合会发生
真核生物DNA复制延长中主要起催化作用的是DNA-pol
在下列抗高血压药物中,属于α、β受体阻滞剂类降压药的是
雷头风发作的病机多是
皮疹可表现为“四世同堂”的为
我国《刑法》第349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由张某、李某和赵某设立。其中张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和赵某为有限合伙人。2010年2月,A企业接到B公司发出的一封电子邮件称:现有一批电器,包括某型号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某型号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如有
商品经济的目的是自给自足。()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2009年单选34)
已知汉字“大”的国标码为3473H,其机内码为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