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2017年8月18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半年运营情况,13家指定平台半年来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 据统计,1—6月,13家指定平台共为全国两百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

admin2019-09-11  22

问题 材料1
    2017年8月18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半年运营情况,13家指定平台半年来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
    据统计,1—6月,13家指定平台共为全国两百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在发布募捐信息的同时,平台为慈善组织开通在线筹款功能,半年来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其中通过腾讯公益筹款3.3亿元、蚂蚁金服筹款2.1亿元、淘宝公益筹款1.22亿元。共有4.65亿次网民在线捐赠,捐赠主体由80后、90后构成,捐赠额度多在几元至几十元,呈现大众化、年轻化、小额化的趋势,“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扶贫济困”正在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和文明风尚。
    材料2
    2017年8月29日,由腾讯公益发起的公益活动“小朋友画廊”刷爆朋友圈,活动参与者通过1元购画的方式对自闭症、脑瘫、精神失常等人士进行捐助。据统计,截至8月29日14:30,这一活动已募集到超过1500万元善款,共有580多万人参与募捐。
    而正当朋友圈被“小朋友画廊”公益活动刷得火热时,一则消息突如其来。网上流传的一张朋友圈截图显示,有匿名人士爆料该活动背后有投资商参与,称受助者连十分之一的钱都拿不到。随后,腾讯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小朋友画廊”H5是由腾讯公益和“WABC无障碍艺途”公益机构联合出品的线上线下互动公益项目,不存在所谓的“投资商”。微信公众号“腾讯”也推送题为《你关心的“小朋友画廊”问题,【官方最全解答】在这》的推文,文中采访了WABC创始人苗世明,再次说明活动细则和钱款去向。
    长期以来,社会捐赠者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受助者抱持俯视姿态,而忽视了受助者自身存在的独特价值,两者处于不对等的位置上。捐助的“恩赐”意味较浓,公众也在一次次消费同情心的叙事中产生关注疲劳,其捐助积极性受到影响。
    新媒体时代,移动传播技术为公益宣传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在“小朋友画廊”这一公益项目中,每个人在购买画作后,都可以听到作者的留言,艺术作品替代了痛苦和不幸的叙事,积极进取的受助者和平等以待的捐助者取代了被动消极的受助者和心怀悲悯的捐助者。比起悲情捐款,这种平等交易式的慈善拉近了屏幕内外的距离。正视受捐者的社会能力,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和帮助,或许是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种更为可行的方式。
    材料3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发起“互联网+公益”活动。但“互联网+公益”并非只是将公益项目通过互联网传播,因为从当下号召力相对较大的公益项目看,很多项目是科技与创意相结合的结果。场景化公益让日常公益成为可能。
    比如,“长城你造不造”计划是“游戏+传统文化+公益”的一次创新尝试。这个项目通过在爆款游戏中融入公益元素,激活长城在青少年群体中的魅力,为长城修缮公益计划添砖加瓦。
    再比如,用户的日常行为也可能变成公益举动。2017年,阿里巴巴提出“95公益周”活动方案,集中展示渗透在生活方方面面的公益行动:蚂蚁金服的“蚂蚁森林”鼓励用户将点滴绿色行为积攒下来,达到一定数量,就由公益组织在沙漠种下真实的树木。从上线开始,这个公益项目已经累计减排122万吨,累计种植真树1025万棵。菜鸟网络则发起绿色包裹行动,将用户选择环保包裹的行为与蚂蚁森林融合,使绿色包裹也成为蚂蚁森林能量的来源。团圆公益项目则联合高德地图,向全国用户提供就近采集DNA的定位服务,方便和帮助更多被拐孩子与寻亲家庭早日团圆。阿里健康鼓励人们以“随手拍”的形式,以手机记录身边盲道被占用的现象……
    从这些公益项目不难发现,“互联网+公益”不再是简单的募捐,而是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举手之劳来实践公益、汇聚爱心。那些最为普及的公益,是身边每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是动动指尖、运动一下就可以献出的爱心,是激发创造力和参与感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
    北京大学新媒体营销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旗戟认为,高速发展的技术给公益赋能,使得公益脱离“一颗红心、一身劳苦”的苦干加敢干时代。无论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人机协同、区块链,还是社交网络、数字零售、远程教育、智慧医疗、农资分享、移动支付等,都通过技术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飞跃,也带来了社会形态、沟通方式、思想观念的变化,进而改变社会形态、组织行为。从生活方式到思想观念,新技术让“公益的社会”有了实现基础。
    材料4
    2017年1月11日下午,某市复兴门地铁站A口附近,一名男子脱光衣服,只穿一条内裤跪在地上,举着一根木棍求路人打他屁股,打一棍10元。人民质疑,这是不是一场炒作?该男子回应称,自己的孩子确实患有眼疾,想通过这种方式筹医药费。
    从传播效果上看,一些个体求助时采用“悲情”方式,确实更能引起媒体关注。求助者通过媒体关注,进而引起广泛的社会关心和同情,从而能够在短时间内摆脱困境。从这个角度来讲,这种方式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但是,在习惯了各种炒作的语境下,冬天裸露上身“有偿打屁股”,为孩子筹治疗费用,即使情况真实,也难逃“悲情秀”的嫌疑。
    同情是公益的原始动力,但仅仅基于一时悲悯的情感,靠煽情与眼泪催出来的公益捐赠,再通过媒体进行放大,终究是临时的而非可持续的,能够帮助到的对象只能是极少数。其实,公益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是对弱势与身处危难境地的人们,给予普遍而经常性的关心与帮助,让他们享有相对公平的救助权利。这需要公益慈善走向组织化、社会化,成为政府保障兜底之外的有益补充,让公民的捐赠成为常态,而不再只是针对具体对象的直接赠予。
    个体求助对媒体的依赖程度,其实也是现代公益慈善成熟度的一个标志。近些年,一些网络募捐事件越来越呈现出炒作倾向,背后策划的痕迹越发明显。比如,“跪爬救女”“父亲卖卫生巾救女”等事件,都在演绎着“比惨”的传播逻辑。
    然而,如果在传播上剑走偏锋,过于依赖媒体对事件进行放大,则有可能导致道德准则的迷失和事情本质的失焦,如2016年引发舆论关注的刘燕“偷鸡腿救女”事件,经网络发酵后,两小时内捐款超过30万元。而与之相反的则是,刘燕的病友王玉琴,通过微信拟众筹善款20万元,众筹期结束后,也只筹到2万元。对比之下,折射出社会公益慈善发展的瓶颈。
    过于依赖媒体,不仅导致求助行为变形,而且还会裂变社会心态。如“偷鸡腿救女”事件深陷道德争议的漩涡,有人说“她不就是偷了一个鸡腿吗”。非道德的行为换来利己的结果,还有道义的豁免权,如何让人心理平衡,不去效仿?此外,打悲情牌来吸引社会的怜悯,也容易放大网络直捐的软肋,许多炒作出位的求助捐赠,都掉人了骗捐的争议陷阱。
    求助不能总靠媒体来救济,应做大慈善公益蛋糕,让更多人在慈善公益机制内得到救济。比如孩子得了严重的眼疾,做家长的应该在第一时间想到政府和专门的慈善基金来满足救助,而非牺牲尊严形同乞讨。
    材料5
    对慈善事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现行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安排虽已初具规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慈善组织的免税资格由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核认定,缺乏民政部门的参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涉及多部门,慈善组织必须向财政、税收机关和民政部门分别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据某基金会调查显示,在调查的200个捐赠企业或个人中只有5个人办理了抵扣退税,其中仅8.1%的人知道慈善捐赠能够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在这8.1%中又有近90%的人由于捐款退税手续过于繁琐而放弃了。
    在货币捐赠方面,我国仅规定了捐赠者的纳税申报当期抵扣,当期扣除剩余的捐赠余额,既未规定延期抵扣,也不允许在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此外,国家对于非货币捐赠税收优惠制度也未做相关规定。
    繁重的税负及行政性费用,已成为妨碍不动产捐赠的重要因素。房产捐赠从公证、过户到拍卖,产生公证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房地产登记费等多种税费。据分析,捐赠人捐赠一套市价400万的房产给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从捐赠到变现的各方所有税费相加,已逾百万。
    我国一度禁止企业持有的股权和债权用于对外捐赠。2009年财政部才允许企业以持有的股权进行公益性捐赠,但缺乏配套的税收优惠规范。2009年曹德旺先生拟捐出3亿股福耀玻璃股份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在计算了各种免税抵扣后,这笔股权受让将产生超过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201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允许曹德旺在基金会设立后5年内缴齐,而河仁慈善基金会所持有股票的每年收益也需要缴税。
    当然,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免于征收,主体分别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老年服务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社会团体,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境外捐赠物资用于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仅针对经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而不包括地方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同类主体。
    目前仅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原则规定了对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等受灾地区企业、个人通过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款项、物资,免征相应的所得税,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多项调查表明,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慈善税收优惠的理解执行存在偏差,将慈善组织等同于企业,导致有关慈善税收优惠的规定不能得到执行。比如,对于慈善组织的办公用房购置使用,国家有明文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一些基层税务部门却去自由裁量。
    材料6
    近年来,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激发亿万国人的捐赠热情,到2011年“郭美美炫富事件”造成我国慈善组织整体性信任危机,再到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慈善”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领域的热门话题,我国进入了慈善事业发展新时代,参与慈善捐赠与志愿服务的公众越来越多。据统计,2016年中国社会捐赠总额已超千亿元,当年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时间有16亿个小时。
    然而,在慈善领域,以慈善名义行不法“恶行”的非常多,而且借助新型传播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形态,像洗钱、非法集资、传销、偷税漏税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有的也借着慈善的幌子在公共领域尤其在互联网中堂而皇之地存在,使不少群众受骗。近年来发生过不少典型案例。
    诈捐是比较常见的“伪慈善”行为,公开承诺进行慈善捐赠,但是接着就出现“诺而不捐”“诺而少捐”“诺而缓捐”现象,“捐款”行为带来的荣誉、利益都获得了,承诺的捐款却迟迟不兑现。前几年出现过不少明星或企业家的诈捐行为,其中较为典型的诈捐行为就是“河北希望小学诈捐事件”,某单位在某希望小学的爱心拍卖会上将写有20万元的现金支票模型送到校领导手中,事后仅捐款2000元,校方问及是否兑现20万元捐款时,对方称“20万现金支票属于一个演出道具,不应该视为爱心捐款”。
    有些行为既有慈善性,又有商业性,有时候两者关系并不清晰,甚至有时候以慈善的名义掩盖商业行为之实。这种伪慈善现象不仅损害了捐赠人与潜在受益人的正当利益,更损害了公共利益。例如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违规放贷24亿元给一些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建造“黄河女儿”像,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公益支出远远达不到法定要求。此外,很多地方出现了旧衣物回收箱,但这些回收箱究竟属于慈善组织还是商业公司,衣物用于哪里,引发了公众质疑。
    “伪慈善”存在最普遍的现象就是以慈善的名义欺诈敛财,而且方式越来越多样,用爱心、慈善、公益、创新等用词,借着“互联网+”“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名义行骗,例如“善心汇”事件使用“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人人公益”网络平台事件喊着“链接所有行业”“购买爱心”等口号,实际是建构隐秘的传销组织,非常有迷惑性,用情怀加利益的方式诱惑公众参与;还有一些案例借慈善的名义骗取钱财,例如“云南慈善妈妈敛财事件”,以“保护儿童,预防拐卖”的名义骗取政府各类优惠高达几千万元;“快鱼主播大凉山区伪慈善事件”,以虚假捐赠拍摄视频骗取粉丝礼物。
    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往往只针对自己所辖业务范围进行监管,而很多“伪慈善”行为,往往涉及很多社会领域和多个监管部门,由于政府部门单兵作战,监管和执法都不够有效。
    面对“伪慈善”现象,一些慈善组织、媒体、学者甚至政府官员为了个人或本单位私利,不进行甄别,甚至忽略尽职调查,为这些开展“伪慈善”的人或组织站台,增加了许多“伪慈善”现象的迷惑性。像“善心汇”“人人公益”“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违规放贷”等事件,都出现了一些慈善组织、媒体、学者甚至政府官员的影子,有些地方民政部门还为他们成立慈善组织大开方便之门。
    材料7
    校友捐赠在中国当下还有一扇半开半掩的门:门外的校友不完全知道这钱捐出去后会怎样用,用的效果如何;门内的校方期盼着有更多的捐赠,却苦于吸纳捐赠的良方不多。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校友捐赠越来越踊跃,校友单笔捐款数额越来越大。尽管如此,中国的校友捐赠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大学相比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总量少、比例低、范围窄”的状况在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客观上,众多大学需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然而,如何用好校友捐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能够吸引捐款的多少。与欧美大学相比,中国大学校友捐赠的差距不仅在数额上,而且在思想观念、制度和常规的管理上,急需要做的是换位思考,完善制度,开放透明。
    很多人不愿给学校捐款的第一个理由是学校似乎不需要捐款,尤其是中小额捐款。而欧美大学却不会放弃对数额不大捐赠的争取。因此,要想争取到更多捐款,高校应该放下身段,转变把校友捐款当作财政拨款使用的意识。用校友的捐款就必须用途明确、责权清晰,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益,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中国大学校友捐赠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大学没有做好校友的联络工作。曾有捐款者反映,不少高校接受捐款时隆重举行仪式,此后便没有音信,钱到底怎么用了,捐赠者所知无几。由此看来,对校友捐款的使用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让捐赠者知道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了解使用效果,甚至要知道使用中遇到了什么问题。
    为了让校友捐赠用得更有效,高校应该成立专门委员会和执行机构,统一规划和协调校友捐赠工作,负责依据各笔经费捐赠者的意向和诉求,更为合理地使用每一笔捐款,做好捐赠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工作,让捐款的使用与在校学生的成长发展高度契合。
    大学在使用校友捐赠时要注意捐赠体验。一些学校热衷于搞“捐赠数额排名”,对捐多捐少不同对待,或以道德绑架的方式让校友产生捐赠压力,只会给人不好的捐赠体验。学校应当及时公开捐款使用账目和审计结果,加强对捐赠项目的绩效评估,尽可能采取适当方式回报捐赠者,比如国际上通用的给予捐赠人命名权和荣誉称号,特定情况下还可以考虑让捐赠者享受一定福利,这都是对校友捐赠行为的鼓励和奖励。
    与国际上很多知名高校既能够连续获得大额捐赠,又能够源源不断获得很多校友的中小额捐赠相比,国内高校的捐赠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
    美国排名前十位的研究型大学的捐赠基金通常能达到百亿美元规模。高校捐赠基金一般委托给职业化的基金经理人员进行投资管理。这些高校的捐赠基金通常不使用本金,而是把保值增值的收益投入到学校年度预算。
    而国内部分捐赠基金会直接纳入学校预算。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国内高校所获捐赠额总体仍然很小,而学校快速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缺口比较大,很多高校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学校建设资金,一旦有捐赠就紧急用于平衡预算。二是多数捐赠都会直接指定具体的使用方向。
    近年来,我国在高校捐赠的制度建设与氛围营造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是负责基金会工作的人员很多不是专业出身,缺乏运作捐赠、管理基金所需的能力。
    从大学层面来看,社会捐赠工作也早已成为大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董会、校长应当跟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将筹款工作视为目己的重要责任。
    从根本上来讲,校友捐赠对高校而言是一项感情投资的回报。学生在大学求学期间能否得到学校的善待,能否在学校获得改变自己人生的学习体验,能否在学校期间感受到令人难以忘却的校园文化,是他们在未来成为校友并且具备捐赠能力之后能否产生捐赠意愿的关键所在。而唯有真正善待学生,才能播下校友捐赠的“种子”。
    材料8
    自2016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将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发扬光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以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由己及人的传统一直贯穿古今。然而,在时代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慈善领域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抬头,利益驱动下的不规范甚至虚假慈善等现象,让善行面临窘境,让善意遭到透支,更让行善者无所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为我国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鲁迅先生多年前的这句话,于今天而言仍有意义。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我们彼此息息相关。作为社会运行黏合剂与润滑剂,融入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慈善事业,可以让公共生活更有情怀、更有品质。所以说,慈善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一个组织的事情,而是需要更多人投身的事业。以法兴善,可让慈善结出善果,成为亮丽风景,让明天更好。让慈善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让更多的人愿意参与慈善,慈善触角方能伸向更广范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慈善”格局方能真正形成。
    作答要求
鲁迅曾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以“慈善”为切入点,联系给定材料及实际,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正确,分析深入、合理,语言流畅,总字数1000~1200字。

选项

答案 慈善生于人性而长于制 慈善,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黏合剂,在华夏五千多年的历史里,慈善贯穿始终。鲁迅先生曾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字里行间的悲悯与慈爱,是浩瀚宇宙中渺小人类对彼此的关爱与扶持。慈善,生于人性,但要实现长远发展还需依靠稳定机制。 慈善源于人性的爱。乌鸦反哺、羔羊跪乳,飞禽走兽之间尚有亲情仁爱之举,何况人类。当我们践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时,个人对长辈和晚辈的爱就转化成“慈善”。这时,慈善超越了一般的父母之情、亲友之爱,它成了对陌生人的关切,是超越个体的大爱。自古以来,从践行“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墨子到主张“民胞物与”的张载,从疾呼“安得广反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到吟唱“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的于谦,不同仁者心中的慈善都源自人性中的爱。 人性的恶常常让慈善行为误入歧途。正如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善与恶往往相伴而生。前有知乎“大V”童瑶上演双簧苦情戏骗取善款,后有网络主播凉山直播公益捐款骗取粉丝打赏,捐赠者弄虚造假的根源在于慈善行为能带来美誉。进而获得利益,而受赠者的夸大其词多少都有着诈捐的嫌疑。从中可以看出,人性的恶常常让人们戴上伪慈善的面具,趋利前行。而在另一层面,网络逼捐也将慈善逼入了死胡同。每当有天灾人祸需要救援时,就会有网友站出来苛求他人该捐多少,这种以慈善之名行道德绑架之实的行为,隐藏着的是围观群众“眼红”财富的小心思,抹黑的是慈善的名声。 要实现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还需仰赖稳定机制。“互联网+公益”时代,个体“悲情秀”屡屡上演,人们线上捐款时多会心生疑窦。个人求助媒体不能说毫无意义,但这种行为实则反映了我国现代公益制度尚不成熟的现状。2011年郭美美事件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也由此在人们心中大打折扣。慈善组织“灯下黑”现象不断透支着人们的善意,使得慈善事业步履维艰。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还得依靠稳定机制。鉴于此,我国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慈善法,着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此举为慈善事业实现长足发展筑牢了基石。 人性的爱滋生慈善,人性的恶误导慈善。只有让慈善循着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机制稳定运行,让更多的人能在机制内得到救济,“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才能真正到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lh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