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7月5日凌晨,沪陕高速蓝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印有“司法”字样的制式警车与路边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警车上3死1伤。经调查,车祸发生时,驾驶警车的司机是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局长的儿子,其在车祸中当场身亡,车上死者和伤者都是同学朋友关系。

admin2011-07-12  28

问题   1.2010年7月5日凌晨,沪陕高速蓝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印有“司法”字样的制式警车与路边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警车上3死1伤。经调查,车祸发生时,驾驶警车的司机是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局长的儿子,其在车祸中当场身亡,车上死者和伤者都是同学朋友关系。
    死者家属介绍,三名死者均是26岁左右的“80后”。据驾驶大货车的司机讲,当时事故发生后,他立即下车救人,就闻见车内有一股酒气。记者了解到,这辆牌号为“陕HD037警”的制式警车为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所属。
    在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记者经调查,确认事发时驾车的正是该局局长郭安成之子郭亮,他是商州区司法局下属部门公证处的职工。商州区公证处一位负责人表示,郭亮只是公证辅助人员,并不是司机。因为公证处没有配车,就谈不上有司机。这位负责人对郭亮当天凌晨驾驶“陕HD037警”的制式警车外出的情况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又来到商洛市司法局,商洛市司法局表示,按照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求,郭亮不属于驾驶警车的人员,违反了规定,将责成商州区司法局就此问题作出专门的书面汇报说明。
    2.2006年8月2日下午,伴随着“靠边、靠边……”的吆喝声和阵阵哀乐声,一辆“晋K7065警”警车开道,80多辆小轿车和数十辆电瓶车浩浩荡荡驶过平遥古城。游客们经过打听才知道,这是平遥县执法局一位安姓工作人员为其父举行的一场豪华葬礼。
    8月2日中午,记者在平遥古城中部一条巷子外看到,数十米长的巷子里,密密麻麻摆放着数百个花圈,正在往景点专供游客乘坐的数十辆电瓶车上装。巷内一户人家院中挤满宾客,身着执法局、客运办制服和警服的人员来往穿梭。据了解,位于古城内的平遥县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被这家人包了下来,用于接待宾客就餐。记者在招待所门前看到,几十辆各类小轿车鱼贯驶入,在手执对讲机的“工作人员”的指挥下,车窗上分别贴上编号。记者数了一下,这样的小轿车至少有83辆。据周围群众讲,这安家兄弟三个,一个在平遥县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当领导,一个经营旅行社,一个在城市客运办担任领导职务。
    下午3时30分许,送葬队伍开始出发,车队在城内绵延数公里。本来走3条街道,出殡车队就可以出古城了,但不知什么原因,这支车队偏偏在城内绕来绕去,甚至专为游客设置的步行街也为该车队敞开大门。在开道警车的引领下,哀乐缓慢飘过游客最集中的明清街、城隍庙街后,才“依依不舍”地驶向古城东门。因为车辆太多,古城街道因此堵塞一个多小时。许多中外游客对此盛大场面感到好奇,纷纷拿出相机拍摄。一位北京游客说,他活了40多岁了,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隆重、庞大的送葬队伍。不过,平遥当地人却早已习以为常,“人家当官的,就是威风、气派”。
    3.记者从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了解到,黑龙江省将集中开展警用车辆整顿行动,规范警用车使用,维护政法队伍的形象。黑龙江省警用车辆使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警用车牌照外流、随意动用警车办私事、警车交通违章等问题依然存在。据统计,2007年6月至10月,哈尔滨市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发现警用车辆闯红灯高达5900余次。
    4.2009年8月20日厦门市公安局一警车肇事致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警方高度重视、缜密调查,于8月22日向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驾驶该警车的范某负全部责任,行人通过斑马线系正常通行,无违规,不负责任。厦门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蔡添源介绍,此事故中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该市公安局已将其停职,关禁闭;警方正在抓紧时问调查处理,将依调查情况迅速作出严肃处理,决不袒护。
    5.”呜!呜!呜!呜!“2006年7月25日上午9时11分,轰鸣的警笛声在兰州市天水中路响起,紧接着,在路旁10楼办公的记者,隔着紧闭的窗户就听到警车扬声器传来的吆喝声,这类噪音每天要听到一二十次。
    “烦死了!”兰州市民抱怨道,“难道这些警车没人管?”
    2006年2月21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在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呜警报器。”
    但是,在兰州市区行驶的少数警车却将警笛弄得声声响、喇叭不停叫,有时晚上也不消停,不少市民抱怨常常在深夜被尖锐的警笛声惊醒。
    警务用语欠礼貌是兰州市民对少数警车的另一种抱怨。公安部在《通知》中要求“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用语准确、简练,吐字清晰”,并公布了《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规范用语》。但还有少数警车动辄就用扬声器大声呵斥:“让开!让开!”“前面的车靠边去!”声音很大,方圆几百米都能听到,令不少市民心生反感。
    为此,2006年“两会”期间,兰州市政协委员梁和提出了《建议警车开道语言要文明有礼貌》的提案。建议在非特殊需要、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使用警车开道,尽量避免扰民行为:在执行特殊公务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开道车辆多用“请让让道,谢谢合作;对不起,请靠边停,谢谢”这类文明用语、规范用语。遗憾的是,这一建议没有收到良好成效。
    闯红灯也是兰州少数警车的一大特色。只见红灯亮起,所有的车都停在斑马线后。一辆警车边按喇叭边从队列中“刷”地驶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越过斑马线,闯过红灯,绝尘而去。这一幕在兰州时有发生。
    6.2006年9月中下旬,“兰州少数警车乱拉警笛强闯红灯影响恶劣”的情况引起了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甘肃省公安厅赵聚忠厅长立即要求省厅警务督察总队会同交警总队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整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兰州市警用车辆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作的方案》,目前,第二阶段的联合检查行动正在进行。
    据悉,为了进一步规范甘肃省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甘肃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公安厅会同兰州军区军交运输部、甘肃省军区警备纠察连、武警甘肃总队警备办召开了“治理滥用警灯警报器联席会议”,建立起军警联检的长效工作机制,并责成公安、部队、武警、保安、医院、路政等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先期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严格进行清理。
    为了摸清警车和驾驶人底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交警总队车管所严格清查了警用车辆档案,纠正超范围或不合规定办理的牌证。同时,要求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首先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交通警卫任务,严格按照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查找警车(含甘O专段号牌)管理中存在的监管不力等薄弱环节,对不符合规定办理的警用车辆要及时清理;对无警车准驾证的驾驶人进行调整;对非法安装或使用警灯、警报器的,立即进行拆除。
    据了解,兰州市安装警笛、警灯的车辆成分复杂,目前,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车辆除公安机关外还涉及安全、司法、法院、检察、林业、监管、医疗救护、保安公司、银行押运企业等,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很多驾驶人属于临时招聘人员,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当城区道路拥堵时乱鸣警笛、不按线行驶、闯红灯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保安、押运部门以押运特殊物品为由,拒绝检查的问题比较突出。这部分车辆全部挂有甘O专段号牌,部分车辆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个别驾驶人不服从交警管理。
    为此,甘肃省省交警总队整顿工作将由路面延伸至相关单位,近期开始深入到银行、保安、医院、城管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7.警车是公安机关执法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涉案车辆管理是公安执法的重要环节,直接体现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警车和涉案车辆的规范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事关执法规范、事关公安队伍形象、事关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一件大事来抓。20006年11月,公安部修订并公开颁布了新的《警车管理规定》,统一警车外观制式,严格警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此,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有了明显提升。
    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警车使用方面,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个别民警耍特权等问题;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仍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扣押、处置涉案车辆,侵犯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形象。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强调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人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为进一步整肃公安机关警风警纪,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2月起至11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2010年6月3日公安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同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取得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刘金同指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表面上看是车辆管理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队伍作风和执法管理问题。车辆连着警风,连着民心,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发展健康有序,正向纵深推进。
    刘金国对陕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陕西地处中西部地区,整体实力还不够强,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客观存在。在压力面前,陕西各级公安机关迎难而上,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显著成果。陕西的成功经验在于:“一把手”挂帅,亲自谋划部署、指导检查、协调解决难题;“严”字当头,对发现的违规车辆,不管是基层单位,还是领导机关的车辆,都严肃查纠,一辆也不放过;有破有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投入专项治理资金,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进取,推行警车合格证、涉案车辆“一车一档”、警车使用领导审批、违规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发动群众有奖举报等制度,形成了震慑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陕西的工作为各地公安机关解决难题提供了思路,坚定了我们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刘金国指出,专项治理工作关键在于坚持不懈地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像抓“五条禁令”那样,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坚决打赢专项治理攻坚战;要巩同完善督察部门牵头、各警种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查纠违规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反弹提供制度保障;要坚持开门治理,加强与媒体沟通,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举报渠道,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推动落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财政、税务以及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制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公安部将继续组织对全国各地开展集中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要奖惩分明,各地要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觉遵守警车和涉案车辆有关管理规定,违反的要严肃处理。
    9.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解决警:车保障不力的实际困难,探索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治本之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兴城市公安局注意到一些深层次、保障性问题逐渐浮现出来:缺少车辆,不得不使用报废车,甚至使用涉案车辆;经费短缺,无力缴纳购置税,不能及时缴纳交强险;缺少维修保养,车辆带病上路;警力紧张,不得不使用协勤人员开警车等。
    面对这些“顽疾”,兴城市局党委下定决心彻底根治。全局113辆警车中,除手续齐全的46辆,其余能够补办手续的21辆立即补办手续,无法办理手续的46辆集中封存,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对已经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坚决报废。
    市局将无手续车辆封存后,对基层各单位车辆进行了合理调配,确保每个所队至少保证一辆工作用车,但对于基层单位交通工具原本就紧张的局面还是雪上加霜。经过认真讨论,兴城市局党委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专项整治工作要边治理边建设,不设法去解决公安机关车辆保障不力问题,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就不可能得到持久性巩同。
    兴城市是辽宁省的一个县级市,经济实力处于全省下游。在窘迫的财政状况下,市委、市政府每年除正常拨付公安经费外,用于解决公安工作的专项资金就达500余万元。“有为就有位,兴城公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公安机关购置警车是我们市委、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代市长于学利说。2010年3月6日,于学利主持召l开了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了市公安局购置车辆所需资金的报告,并带领政法委、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到市公安局现场办公,专门解决警车购置问题。目前,36辆警车已到位并依法办理了相关于续、牌证,配发给了基层所队。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兴城市公安局召开4次专题党委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发简报30期、通知通报17期,集中督察40余次;在全市繁华路口、重点地段、乡镇街道悬挂宣传条幅,散发宣传单,公布有奖监督举报电话,营造领导带头、全警行动、社会监督的治理氛围。
    与此同时。兴城市局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内部教育。开展“文明行车,树良好警车形象”活动,针对平时容易出现的闯红灯、乱鸣笛、不着警服开警乍等现象进行深入教育;制作“七个一律、五个必须、两个严禁”警示卡片,每名民警随身携带。
    通过边治理边建设,兴城市局现有警车103辆,数量基本和原有车辆持平,不但乍辆整治率达到了100%,而且全局的车辆状况也有了质的飞跃。应该扣押的涉案车辆已办理完备扣押手续,应该发还的涉案年辆已全部发还,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现象彻底杜绝,所有警车伞部由民警携带三证着装驾驶。
    10.2010年4月15日,辽宁省兴城市人人代表杨雅琴致信市公安局党委,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表扬:“一是真听不到刺耳的警笛声了,二是冉也没看到警乍抢道了,三是没有正式牌照的警车不见了。”
    兴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中队长朱立华说:“治理整顿,这同是动真的了,我在岗台17年,最头痛的就是‘家里人’违章难纠!这次局领导以身作则,警察开车都守规矩,‘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警官证)齐全。我不用再担心有群众说我偏向内部人了。”
    羊安乡派出所所长张文平等民警说,专项治理T作是对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过去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未上保险车,在本地行得通还凑合,但到外地就提心吊胆,如今开着新警车的感觉真好,理不直气不壮的尴尬一去不复返。
    11.“警车整治不是一时的,不是整几个月,一阵风就完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要做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抓紧清理、规范警乍牌照。”近口,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在谈及警车整治工作时提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警车配备标准,定编标准确定后,全省警车全部更换警牌,“这样,不管是借出去的,还是超配、滥配的,全部重新换牌照;没有换牌的,发现后收缴牌照,不准上路。”
    2010年2月份以来,汀西省开展了公安机关警车专项治理工作。截至6月上旬,江两省共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91960条,消除率为95%;为2000余辆“问题警车”补办注册登记手续;整改违规警车557辆,收缴号牌527副。公安部先后3次就汀西警车专项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存全同推广“江西经验”。
    “江西动手早,工作主动,力度大,省政法儿家联动,先取消专段牌照.然后在全省开展警车整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舒晓琴提出,警车整治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继续坚持政法各部门联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因为所有警车都是公安管的。只要是警车,公安部门都可以检查,但公安机关首先要管理好自己的警车,其他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警车管理,服从和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老问题必须限期消化、限期解决。在此基础上,要防止新的警车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一起,要处理一起,不处理,我们所做的工作都将前功尽弃。”舒晓琴进而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公安机关首先要带好头,坚持每月通报制度,把哪个单位的哪部车子发生违法违规问题通报下去,督促责任单位接受处理,除了执行紧急警务活动外,其他的都必须接受处理。
    舒晓琴同时强调,要加强和新闻部门联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开展警车整治工作的情况,欢迎媒体对全省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媒体曝光突出的警车违法违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邀请记者一起下去进行督察,及时通报,跟踪报道。对警车的整治,电视里面要经常有画面,广播里面要经常有声音,报纸上要经常有文章,真正推动警乍整治工作的落实。”

结合给定资料的内容,提出解决所反映问题的措施。
    要求:有条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见解全面、深刻,不超过500字。

选项

答案 (1)加强对警车使用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在警车使用的管理中,严格审批制度,防止挪用、冒领警车牌照,做好警车牌照的回收、销号工作。建立和健全警用车辆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领导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警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奖惩机制,实行科学的派车制度,同时还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动群众,拓展举报渠道,对于违反规定使用警车的要严肃处理。 (2)加强对警车使用者的思想教育。要在规范警车使用的同时加强警用车辆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意识教育,消除其特权思想,树立文明驾驶、依法驾驶观念,严禁警车外借、公车私用、从事非警务活动,在非紧急公务情况下,不得乱开警灯、警报器或超速行驶,要接受和服从交通民警的管理和指挥。 (3)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保障必要的警用车辆的使用。对因经费不足无力配备警车的单位和部门,上级机关应加大对其的经费投入力度,配齐警车,保障基层公安工作必要的警用车辆的使用。同时对基层公安机关的警车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对能够继续使用的车辆维修好后,补办相关手续并配发相应的警牌;对已经报废不能继续使用的警车,强行报废,以免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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