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商行是秦某和郑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于2020年4月份完成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约定秦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2020年3月,在合伙企业筹备阶段,秦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和甲公司签了一份购买测温仪的合同。2020年5月,郑某了解到乙公司还有测温

admin2022-12-19  39

问题 诚意商行是秦某和郑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于2020年4月份完成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约定秦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2020年3月,在合伙企业筹备阶段,秦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和甲公司签了一份购买测温仪的合同。2020年5月,郑某了解到乙公司还有测温仪存货,遂以合伙企业名义和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后来市场测温仪需求大降,甲公司现在要求还款,乙公司要求履行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秦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购买测温仪的合同,不得以诚意商行的名义签订
B、乙公司无权要求郑某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主张秦某、郑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郑某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故乙公司无权要求诚意商行履行合同

答案B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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