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重罪中,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罪名是( )

admin2018-05-25  28

问题 十恶重罪中,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罪名是(    )

选项 A、大不敬
B、不孝
C、恶逆
D、不道

答案C

解析 “十恶”是指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律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十恶”具体指:
一曰谋反,即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封建君主政权。
二曰谋大逆,即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阚。
三曰谋叛,即图谋背叛朝廷,投奔外国。
四曰恶逆,即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
五曰不道,即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肢解人。
六曰大不敬。即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御宝,指斥乘舆,情理切害,以及对捍制使,无人臣之礼等方面的犯罪。
七曰不孝,即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等。
八曰不睦,即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等。
九曰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
十曰内乱,即奸小功以上亲或父、祖妾,以及亲属内的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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