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张某在供货合同中违约,张某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双方已经在供货合同中选择海淀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与本合同并无任何关系,而朝阳区是张某住所地,因此还是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判决,
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张某在供货合同中违约,张某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双方已经在供货合同中选择海淀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与本合同并无任何关系,而朝阳区是张某住所地,因此还是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判决,
admin
2013-04-25
34
问题
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张某在供货合同中违约,张某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双方已经在供货合同中选择海淀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与本合同并无任何关系,而朝阳区是张某住所地,因此还是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判决,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看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由于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本就不应被受理
B、张某的管辖异议没有根据,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C、海淀区人民法院虽然与合同没有实质关系,但是根据合同自治的原则,也可以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应该尊重当事人的这种权利
D、如果管辖错误,就足以构成二审法院不支持本案判决的正当理由
答案
2,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如果与合同没有实质联系是不能作为管辖法院的,C选项错误。由于这一协议管辖本身违法,因此张某的管辖异议没有根据,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没有问题,B选项正确,但是这并不代表诉讼不应被受理,这个问题属于实质审查,在起诉阶段判定有没有管辖权还为时过早,所以A选项错误,况且如果所有没有正当管辖权的案件都是一开始就不用受理,管辖异议制度也就形同虚设了。如果管辖错误,属于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可见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c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18年3月8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2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
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订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现房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向丙银行按揭贷款购房。2009年3月1日,甲、乙、丙签订了书面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约定甲须于2009年4月1日交付房屋,但未约定甲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因房价上涨,2009年4月1日,甲借故未向
某市大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黄铜阀门、卫浴设备等产品的企业,其黄铜铸造工序在生产中有刺鼻的恶臭气体排出,周围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他们强烈要求环保部门责令该车间搬远。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人也数次提出议案,反映同样的情况和要求。某市生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甲有一条驳壳船租予乙进行海上运输,租期3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一次性向甲交付租金50万元。租赁的第二年,甲因资金紧张将该船卖予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价格500万元。约定在船舶过户登记后、乙的租期届满前,丙分期付清全部款项。因甲无法现实交付,双方约定租
案情:甲市乙区政府为了进行旧城改造,发布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公告》,对所划定的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乙区政府与乙区管委会签订《征收补偿授权协议书》,授权乙区管委会以乙区政府的名义实施征收补偿事务。乙区管委会设立了征收事务所,由征收事务所负责征收的具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暗适应检查不正确的是
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患者脑脊液的典型改变是
氨基苷类抗生素用于治疗泌尿系感染主要是因为
功能化痰散结,温通经络,善除皮里膜外之痰的是()。
下列各项表述中,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向()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AMZN"isafour-letterwordtomanybooksellers.Theonlineretailerhasbeen【C1】______ofkillingthebooksellingindustry.It
ATM的逻辑信道由以下哪一个来标识?
【B1】【B2】
•Youwillhearfiveshortpieces.•Fareachpiecedecidewhatkindofjobthespeakeristalkingabout.•Writeoneletter(A-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