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2005年7月21日晚24时许,原告吴某因住在其楼上的周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周家的电保险闸。为此,周某和其妻王某与原告吴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吴某及其妻、周某之妻王某均为轻
2005年7月21日晚24时许,原告吴某因住在其楼上的周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周家的电保险闸。为此,周某和其妻王某与原告吴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吴某及其妻、周某之妻王某均为轻
admin
2013-03-06
21
问题
2005年7月21日晚24时许,原告吴某因住在其楼上的周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周家的电保险闸。为此,周某和其妻王某与原告吴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吴某及其妻、周某之妻王某均为轻微伤。2005年8月13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吴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第20050543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吴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吴某的处罚是否合理?(某市公开选拔工商局局长笔试试题)
选项
答案
(1)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区公安分局对原告吴某的处罚显失公正,是不合理的。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行为概念和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
对行政行为概念的把握需要关注三个要素:(1)主体要素,行政行为应当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2)职权要素,行政行为应当是运用行政职权所为的行为;(3)法律要素。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对他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行政处罚的公正体现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1)实体公正要求做到过罚相当,且一视同仁、一如既往;(2)程序公正则要求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尊重人格与尊严。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吴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吴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针尖对麦芒”,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吴某及其妻二人轻微伤害,而被告区公安分局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做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原告吴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及其妻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他们二人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区公安分局对原告吴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Zb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科目题库公选分类
0
公共科目
公选
相关试题推荐
在夏天的某日_上午10时许,G省、A县某食品厂的5辆汽车载着12800公斤鲜牛奶陆续返厂,临近厂门口时,被当地村干部设路障拦住,索要过路钱。厂有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向村干部陈说利害,言明未经消毒处理的鲜牛奶在高温下只能保鲜6个小时,从农民家中收购到现在,已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从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所实施的监督称为()。
行政组织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是()。
承包合同纠纷的时间的紧迫性是指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应及时处理,否则将贻误农时,影响生产甚至绝收。()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男,18岁,右大腿有一肿块,前来某医院就诊。甲医师接诊,经拍片检查,疑为骨瘤,但病灶不明显,未确诊,亦未将病情告知患者。半年后,肿块明显增大,再到该院就诊。乙医师接诊,确诊为恶性骨瘤,需截肢。乙医师在与患者家属谈话时,透露半年前甲医师接诊的实情。患者家属听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医疗机构,不可以()。
党的十七大把党内民主建设的()等一些成熟制度写进党章。
当本国货币贬值,开放经济中BP曲线将会发生的变化为()。
假设价格水平不变,下列()正确描述了货币政策影响产出的所有步骤。
随机试题
下列诗句作者是杜甫的是()。
Inanoldtownlivedamerchant.Heearnedhugeprofitsbyfairmeansandfoul.Withmoreprofitsflowingin,hebecamemoreand
肾后性梗阻导致的肾功能改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对急危重病人进行抢救的道德要求不包括
肝郁化火所致的不寐,治宜
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编制时间定额是在拟订()的基础上制定的。
1.背景某施工单位对某一省会新建机场的目视助航工程投标,标书中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中写出了施工测量、电缆保护管施工、电缆排管和人孔井施工、电缆敷设和隔离变压器安装,助航灯具安装;接地极施工;非标结构制作安装;变电站土建施工方案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和技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客户交易终端信息?()
打开工作簿文件Excel.xlsx。将Sheet1工作表的A1:E1单元格合并为一个单元格,内容水平居中;计算“总产量(吨)”“总产量排名”(利用RANK函数,降序);利用条件格式“数据条”下“实心填充”中的“蓝色数据条”修饰93:D9单元格区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