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因无证驾驶某乙的汽车被交警某丙将汽车扣留。当交警某丙将车开往交警大队时不慎将汽车发动机损坏。某乙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赔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下列哪些理由是不能采用的?
某甲因无证驾驶某乙的汽车被交警某丙将汽车扣留。当交警某丙将车开往交警大队时不慎将汽车发动机损坏。某乙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赔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下列哪些理由是不能采用的?
admin
2012-09-10
23
问题
某甲因无证驾驶某乙的汽车被交警某丙将汽车扣留。当交警某丙将车开往交警大队时不慎将汽车发动机损坏。某乙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赔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下列哪些理由是不能采用的?
选项
A、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B、原告某乙无诉讼主体资格
C、丙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汽车损坏的损害结果是由某甲的行为所引起的,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2,4,8
解析
单独提起赔偿的应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9条提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当地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后来由于汽车设计缺陷使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下列哪个情形并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理解哪一项是错误的?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宪法法院的监督体制下,宪法法院的基本职权主要包括:
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是违法行为,关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杰克,系英国人,2003年8月7日在酒吧醉酒后,大闹酒吧,酒吧内的一位顾客劝阻时,杰克顺手拿起椅子将其打成重伤。某市公安机关对杰克进行侦查之后,认为应该对杰克进行逮捕,于是报请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胡某贪污公款18万元,在罪行尚未被发觉前逃到汤某处。其间,胡某写了一封信,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赃款去向,准备先托汤某将其向原单位党委呈交,自己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随即去投案。但汤某怀有报复胡某之心,遂将信件销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胡某罪行,隐瞒
随机试题
碳酸锂主要用于
电控泵-喷嘴系统,控制流过高速电磁阀线圈电流_______时刻及_______,就可控制喷油提前角与_______。
识读装配图的具体步骤中,第一步是()。
A.急性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B.血栓静脉炎C.急性盆腔腹膜炎D.脓毒血症E.急性盆腔结缔组织炎
患者,男性,36岁。HBsAg阳性5年,ALT反复性增高2年,经治疗可恢复。近2个月来乏力、食欲减退。体检:巩膜无黄染,未见肝掌及蜘蛛痣。肝于肋缘下1cm,脾侧位可及。实验室检查:ALT420U/L,HBsAg(+)。诊断:慢性乙型肝炎,接受干扰素治疗。选
(2008年)某cosψ为0.4的感性负载,外加100V的直流电压时,消耗功率100W,则该感性负载的感抗为()Ω。
按照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可分为3个区域等级,其中2区域指的是在正常运行时()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林某想要和妻子陈某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林某应注意夫妻财产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首次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体现的教师劳动特点是()。(2015.广西)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