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但双方并没有对该合同办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但双方并没有对该合同办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
admin
2022-10-18
35
问题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但双方并没有对该合同办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20万元,并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同时丁提供一台汽车作为甲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戊为甲的贷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甲因经营事业失败,到期无法归还银行所欠贷款,银行于是试图实现抵押权,并要求丁和戊承担担保责任。
问:
甲与乙签订的乙不能在自己土地上建设高层建筑的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甲、乙签订的协议属于地役权合同。因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是否办理登记不影响地役权合同的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N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
下列行为中,应以非法经营罪(不考虑数额或情节)定罪处罚的是()
甲育有一儿一女,妻子已经去世,父母也均已去世,有一弟弟戌。甲的儿子乙生有儿子丙,甲的女儿丁生有女儿戊。2015年3月1日,乙因车祸去世。2016年1月5日,甲生病去世。对于甲的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2014年真题)甲在长途汽车站窃得他人挎包一个,事后发现包内有现金2000元、海洛因200克、手枪一把,遂将海洛因和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关于组织卖淫罪,说法正确的有()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甲为A市国土资源局某领导的司机(非国家工作人员)。2008年10月25日,A市某酒店因违法用地被市国土资源局处以117万元罚款,为减少罚款金额,酒店负责人请甲帮忙,并送给甲10万元。甲找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称酒店负责人找到其叔叔在省纪委工作的战友,请求市国
银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随机试题
关于感觉器官的叙述,错误的是
主要执行细胞免疫功能的细胞是
胎盘在妊娠后几周末形成并初具功能
某承包商对某办公楼建筑工程进行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通知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效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出适当的调整,具体数字见表8-3。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5个月、12个月
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教科书最常用的编排形式是直线式和________。
对汇编语言程序员来说,以下部件中不透明的是()。
Whichdoesthewomanlikebest?
A、Hugewaves.B、Anearthquake.C、DamagestoAmericancities.D、AnEarthexplosion.A根据短文中提到的apiece…hitstheSouthAtlantic…Huge
Undergraduatestudentshaveno______totherarebooksintheschoollibrar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