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2/53)

admin2021-01-02  27

问题 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2/53)

选项 A、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B、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只要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立中止犯,故甲不成立中止犯
D、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定为中止犯,故甲成立中止犯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罪数、因果关系、犯罪形态。
(1)在行为个数方面,甲先后实施了两个行为:故意杀人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根据《刑法》第232条、第133条规定,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
(2)在因果关系和犯罪中止、既遂认定方面。
其一,一般认为:介入因素交通肇事行为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中断了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死亡结果归交通肇事行为承担,而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故而,在犯罪形态方面,甲能够继续实施犯罪而自动放弃,具有自动性;因结果系其它原因导致,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选项说法正确。
其二,如果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因既遂的标准是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则行为人虽有中止行为,但没有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3)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既递结果),但如结果与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认定为既遂。此时行为人尽了真诚的、最大的救助努力的情况下:结果发生了,但系其它原因导致(其他因素中断因果关系),而非实行行为导致,也认为是中止。C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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