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6-04-15
30
问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七节中的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漏掉了生产者。《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李某有权选择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而如果李某选择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可见,并不以100元为限。C、D选项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M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租赁物的最终归属没有约定或者依法不能确定的,归()。
甲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某公司的回扣4万元归个人所有,甲的行为构成()。
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甲于1991年3月1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5月7日,甲趁其妻上夜班之机,乔装打扮后外出作案。甲来到一昏暗僻静之处,见前面有一妇女,便将其击倒后实施奸淫。事毕,甲又强抢该妇女的挎包一只,内有钱财若干,然后逃离现场。被害妇女连夜到公安机关报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方某的朋友赵某乘坐由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途中,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刘某杀死,并将车内钱财洗劫一空。之后,赵某找到方某,将自己杀人劫财之事告诉了方,让方冒充作案人迷惑公安机关,以便自己能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方某出于哥们义气一口答应。由于方某的假自首行为,延误了警
抵消是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选项所列情形哪些属于抵消?()
随机试题
通常后牙铸造金属全冠边缘的最佳选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以下哪项能源不是《可再生能源法》中列举的可再生能源?[2010—057]
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错误的是()。
某投资项目设定折现率为10%,投资均发生在建设期,原始投资现值为100万元,投产后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50万元,则下列各选项正确的有()。
被誉为“台湾新文学之父”的是()。
()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材料 在
在VisualFoxPro中,下列程序段执行以后,内存变量X和Y的值是()。CLEARSTORE3TOXsTORE5TOYSETUDFPARMST0REFERENCEDOPLUSWITH(X),Y
Undernocircumstance______(你都不应该借钱给他).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