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王某和大陆某饮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针对该企业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dmin2009-02-14  32

问题 台湾人王某和大陆某饮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针对该企业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王某的投资最少为75万元
B、王某不能以个人身份投资
C、合营双方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前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的机关提出申请
D、该企业的各项保险可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1,4

解析 本题考查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保险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故选项A正确。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可见合营双方,外方可以是个人,中方不能为个人,故选项B错误。第13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选项C正确。第9条第4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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