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富家子弟,乙是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丙。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甲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乙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11-04  32

问题 甲是富家子弟,乙是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丙。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甲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乙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正确,对不同经济条件的人采用不同的保证方式,不符合公正的基本理念
B、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正确,未实现甲和乙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符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理念
C、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
D、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因为其直接为犯罪嫌疑人选择不同的保证方式符合追求效率的基本理念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几个方面的内容:
(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3)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于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保证金和保证人两种,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灵活采用,但必须要秉持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这两种方式并无轻重之分,因此公安机关作出不同的处理符合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故C项正确,A项和B项错误;公安机关在选择不同的取保候审方式时不是毫无根据的任意选择,而且赋予其选择权并不是出于追求效率的考虑,故D项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K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