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的职权。

admin2022-02-11  36

问题 国家元首的职权。

选项

答案(1)公布法律权。公布法律是立法过程中最后的也是必要的一道工序,未经公布的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政治中,国家元首的公布法律权分为仅有签署权而没有否决权和既有签署权也有否决权两种情况。 (2)发布命令权。发布命令权就是元首采取发布命令、赦令或者规则等的方式用来补充立法权的一种重要权力。 (3)外交权。在国际关系中,元首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的国际行为,都被看做是他的国家的行为,而他享有的这种对外的最高代表权亦即其外交权。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外国签署国际条约、接见外国来使和接受其递交的国书、派遣驻外使节等。 (4)统帅军队权。国家元首拥有对本国海、陆、空及其他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权,包括调动军队、任命将帅、宣战媾和等,这是西方国家的通行作法,其所体现的是军队为国家的军队,而非某个政党或某届政府的军队。 (5)任免权。各国元首都拥有任命一定数量的公共机构高级官员的权力。通常而言,政府首脑及其组成人员、驻外大使和公使都是由国家元首来任命的,还有些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免法官、检察官、高级军队的权力。 (6)赦免权。赦免权是指以命令的方式赦免罪犯或给已定罪的罪犯减轻刑罚的权力,包括大赦和特赦,前者适用于某一时期内犯某类罪的所有罪犯,而后者仅针对特定的人。 (7)荣典权。国家元首代表国家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职衔是国家的最高荣誉,一般授予那些为国家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以给其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安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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