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

admin2018-09-20  37

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

选项 A、受害人故意
B、不可抗力
C、受害人同意
D、第三人过错

答案A,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选A、B项。注意: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条件仅有一项,即受害人故意。《侵权责任法》不仅修改了这一免责事由,而且针对不同的高度危险责任,规定了不同的免责事由,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0条的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战争和受害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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