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2012年一法专一第27题)

admin2019-05-29  22

问题 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2012年一法专一第27题)

选项 A、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B、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C、血站承担赔偿责任
D、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据此,本题中医院与供血站之间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故D错误,BC正确。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两个以上的主体都要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原因不相同,并且其中有的主体要承担最终责任,有的主体最终没有责任。连带责任都要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原因相同,而且主体最终是分担责任的。本题中李某的侵权,与丙肝病毒所致的损害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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