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银行贷款60万元,由其朋友乙作保证人,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乙承担保证责任。后贷款合同产生纠纷,甲拒绝偿还,银行便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便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了银行的主张,由于下列哪些理由,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admin2009-05-10  29

问题 甲从银行贷款60万元,由其朋友乙作保证人,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乙承担保证责任。后贷款合同产生纠纷,甲拒绝偿还,银行便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便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了银行的主张,由于下列哪些理由,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选项 A、乙曾口头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B、乙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C、人民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D、甲的住所变更,使得银行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发生重大困难

答案C,D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由以上法条可知,选项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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