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47题)

admin2017-03-07  32

问题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47题)

选项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选项A正确。    在行政许可的法律关系中,除许可机关与许可申请人外,还有利害关系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据此,利害关系人是与行政机关欲颁发的许可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其权利地位在行政许可中与申请人一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利害关系人有权对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听证申请;利害关系人还可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违法的许可;对于行政机关已经颁发的许可,利害关系人还有权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本案中,规划局向某公司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干中明确交待,“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因此刘某是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时应听取其意见。选项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若干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换言之,在行政诉讼中,具备原告资格的并非只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还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关人。而《若干解释》第13条列举的“相关人”中就包括刘某这样的相邻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因此本案中刘某具有原告资格,选项C错误。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不一定是要权利已经受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损害,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涉及”或“影响”到其权利,且相对人可以预见到该行为的实施的确会对其权益造成损害,相对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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