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解释以及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上正确的有( )(2018/客/1/1仿)
关于刑法解释以及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上正确的有( )(2018/客/1/1仿)
admin
2021-01-31
26
问题
关于刑法解释以及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上正确的有( )(2018/客/1/1仿)
选项
A、制造大炮的行为的危害性,比制造枪支行为的危害性更大,将大炮解释到“枪支”中,系扩大解释。从而,将制造大炮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12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这是当然解释的结论。从而,不能将生产、销售有药效的药品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否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所有刑法解释,应以文义解释优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不属使用“相同”的商标。从而,将此行为认定为刑法第213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违反罪刑法定
答案
C
解析
A选项,考察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1)制造大炮的行为,危害性确实比制造枪支行为的危害性更大,举轻以明重,可认为是当然解释。
(2)但是,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因此,需要判断该解释方法是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
(3)“大炮”与“枪支”二者是不同类事物,系并列关系的范畴;“枪支”不能包容“大炮”。并列关系是类推,应认为是类推解释,而不是扩大解释。故而,将制造大炮的行为,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系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罪。
(4)当然,如果制造炮弹,可构成非法制造弹药罪。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枪支”的规定,也只列举了各种枪支,没有列举大炮。
B选项,考察当然解释以及“假药”的含义。当然解释是指以种属、轻重比较为基础的逻辑解释。
(1)一般公众认为“假药”的通常含义(一般文义)是指没有药效的药。
(2)但《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3)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1款,虽不再将“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列为“假药”。但仍规定有四类假药:
①药品所合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③变质的药品;
④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4)其中既包括无药效的药品,也包括部分有药效的药品,如第四类。此解释结论超过了“假药”的一般文义(即没有药效的药),但没有超出“假药”的最大含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系扩大解释,而不是当然解释。
(5)将生产、销售前述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选项,考察缩小解释的含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2)此司法解释属缩小解释,理由是:“情报”的一般文义(日常生活含义)指“有价值的信息”,无论公开与否、内容为何(如日常生活中的购销情报)。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其解释结论小于其一般文义,故属缩小解释。
D选项,考察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
(1)所有刑法解释。应先从文义解释开始;但在位阶上,并非都以文义解释优先,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都具有决定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也就是说,既包括完全相同的商标,也包括极其近似的商标,这属扩大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A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敲诈勒索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甲见他人贩卖毒品有暴利可图,遂起贩毒之意,但苦于无毒品来源,便用面粉等原料加工制造了大量假毒品卖给他人,获赃款5万余元。对某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以上情况,回答如下问题:如果查明该盗窃团伙在甲市B区、C区也曾进行过团伙盗窃行为,则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李某被甲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一审宣判之后,被告人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原判决发生效力之后,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哪些?()
李某被甲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在一审宣判以后,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在抗诉期间内,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韵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以下哪些选项关于我国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的提出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Youhadbetternot_________therealone.
患儿生后4个月出现发绀,杵状指,气急,X线平片示心影呈“靴形”,右心室增大,肺少血。最可能为
某安装公司分包了一冶炼厂部分机械设备安装,其中包括8台空气压缩机、10台离心式风机、3台50t桥式起重机、3台水泵、10台胶带输机、10台螺旋输机、10台斗式提升机和两台球磨机的安装,其中风机、胶带及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球磨机属于连接工艺线上的设备。合同工
政府机构构成的六要素中,属于政府机构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物质基础是()。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卡特尔的观点,流体智力随机体的衰老而减退,而晶体智力则随一个人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________是巴洛克音乐的标志性特征,它的产生导致了和声学的诞生,并促使大小调体系的产生。
给定资料1.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开宗明义指出,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党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包括
戊戌维新运动的失败,主要是由于维新派自身的局限和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强大的守旧势力的反对。其中局限性主要表现为()
Manyinstructorsbelievethataninformal,relaxedclassroomenvironmentis【1】tolearningandinnovation.Itisnotuncomm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