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
admin
2014-04-02
27
问题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卷四真题试卷第2题)问题:
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解析
陈某与高某分别构成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但陈某是利用扣押赵某这一非法拘禁行为来实施抢劫,尽管二人之间罪名不同,但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仍然成立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8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探亲假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以下哪些可以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的结果?()。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归属于()。
审查未分配利润时,应注意的内容有()。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该公司的彩电、冰箱、空调的产品深度分别为()。该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后,实行的是()组织形式。
刘美与公司签订的是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半年合同期满后,公司未明确是否续签合同,但仍安排刘美从事日常业务工作。2个月后,见公司仍未与其补签合同,刘美就向主管人员提出补签合同要求。但主管人员对刘美说,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不佳,业务人员已富余,因此,公司想与刘美续签一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受折扣百分比、折扣期和信用期的影响。下列各项中,使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提高的情况有()。
模仿创新是在吸收率先创新者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对其创新思想和创新行为进行完善改进的创造性活动,具有模仿、跟随性、()的特点。
某企业在五年前就准备购建一条生产线,并已经做了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但由于资金没有落实,该项目被搁置下来。现在已经筹集到该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企业重提旧事。该生产线购置费1500万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每年将发生维护修理费用10万元
随机试题
指导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做腹式呼吸时,吸气与呼气时间之比为
引起虚寒证的阴阳失调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和执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1)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城市的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1月,甲公司财务总监与ABC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希望其承接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ABC会计师事
下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只有在保险单据明确承保的风险所直接引起的损失才有可能从保险人处取得赔偿;凡是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即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所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因此,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是具有()。
张某将李某告至法院,法院拟将该案作小额诉讼案处理。现江西小额诉讼案的标的额不超过()。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报上登出了国内20家大医院的名单,名单按它们在近3年中病人死亡率的高低排序。专家指出不能把名单排列的顺序作为评价这些医院的医疗水平的一个标准。以下各项如果是真的,都能作论据支持专家的结论,除了()。
根据英国伯明翰大学生物科学院的最新研究结果,一个人的生物钟会显著影响其在不同时段的运动表现。研究者发现,早睡早起和正常作息的人在起床6小时后运动状态最佳,而“夜猫子”则要等到醒来11个小时后才会达到巅峰状态。若下列哪项为真,则最能削弱上述论断?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