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54题)

admin2018-06-29  21

问题 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54题)

选项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
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片面共同正犯。一方知晓是二人共同实施犯罪,另一方却对此毫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理论上将知情的一方称为“片面共犯”。在中国刑法理论中,只承认片面帮助犯,所谓片面正犯的情况是按照同时犯处理,片面教唆犯可能解释为间接正犯。在本题目中,使用了假设理论的方式。假若肯定片面正犯,则知情者甲就是片面正犯,不仅为自己的伤害承担责任,还为乙的盗窃承担责任,这种基于一个犯意前后连续的“伤害+盗窃”就是抢劫罪的构成模式,则甲为抢劫罪承担责任。但是不知情者乙不会为甲的行为承担责任,只为自己实施的盗窃罪承担责任。若不承认片面正犯,则甲只为自己实施的故意伤害罪承担责任,乙为盗窃罪承担责任。故A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2c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