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3-02-20
35
问题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指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程序得到遵守,程序违法得到救济。程序公正的内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参与、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具体要求为:(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据此,B、D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身就是对程序违法的一种救济措施,当选。A选项为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不符合题意。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y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哪些案件不可以进行调解?()
韩某骑摩托车撞伤佟某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依法判决被告韩某赔偿原告佟某经济损失1500元。人民法院多次通知韩某来法庭领取判决书,韩某一直未到庭,于是人民法院派两名法警到被告的住所地将判决书直接送达被告韩某,但韩某及其家人都拒绝接收。那么,上述两名法警可
K县化工局与下属晶晶化工厂在厂门前的公路边合建一栋综合大楼,因楼房基础施工不当,造成下水道损坏并严重堵塞。原自然排水与化工厂生产排水一并侵蚀公路,导致公路积水深处达60公分,因长时间浸泡公路,路面严重损坏。县公路养护段根据县公路管理局的授权对县化工局和晶晶
A公司内设相对独立的商标标识印制厂和纸箱生产厂,2001年8月A公司开始改制。2001年12月12日,A公司因为印制假冒商标标识行为被省工商局处以罚款5万元,罚款由商标印制厂缴纳。同年12月20日,A公司改制成从事商标标识印制的B公司和从事纸箱生产的C公司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
法律是一种判断标准,一种评价尺度。因此,运用法律可以评价人们行为的下列哪些方面?()
甲某因强奸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甲某之妻乙某为使甲某不受处罚,多次找到被害人丙某要求其作证证明其与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强奸,并许诺给丙某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丙某不从,乙某就叫人把丙某关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声称丙某如果不按她说的去做,就不放她出去,由此将丙某拘禁
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某地地震灾难发生后,王某以自愿救灾、寻找失散亲人的名义趁机将废墟中的大量财产据为已有,对此行为,司法机关应对王某以下列何种罪名进行处理?()
随机试题
商品价值量取决于()
男性,30岁。右髋部疼痛1年,伴低热、盗汗、纳差及体重减轻。查体:右髋关节呈屈曲畸形,活动受限,Thomas征(+),ESR30mm/h。X线片示右髋关节间隙变窄,关节面有骨质破坏,右髋臼有直径2cm大小空洞,内有坏死骨片在治疗期间右髋大转子处出现一
疲劳的确切定义是
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是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基本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制作、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告材料。其报送的内容不包括()。
下列经济业务中,因经营活动而引起的现金流人有()。
甲、乙两车运一堆货物。若单独运,则甲车运的次数比乙车少5次;如果两车合运,那么各运6次就能运完,甲车单独运完这堆货物需要多少次?()
.
Ileftmyumbrellainmydesk.Couldyou______ithere?
IhaveneverbeentoNewYork,butit’sthepla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