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大学毕业后在M公司销售部门工作,后由于该公司软件开发部门人手较紧,李某被暂调到该公司软件开发部开发新产品,2月后,李某完成了该新软件的开发。该软件产品著作权应归(22)所有。

admin2009-01-10  31

问题 李某大学毕业后在M公司销售部门工作,后由于该公司软件开发部门人手较紧,李某被暂调到该公司软件开发部开发新产品,2月后,李某完成了该新软件的开发。该软件产品著作权应归(22)所有。

选项 A、李某
B、M公司
C、李某和M公司
D、软件开发部

答案B

解析 因李某大学毕业后在M公司销售部门工作,后由于该公司软件开发部门人手较紧,李某被暂调到该公司软件开发部开发新产品,2周后,李某开发出一种新软件。该软件与工作任务有关,属于职务作品。所以,该项作品应属于软件公司所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作品,其权利属于该单位。”职务作品人是指作品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作品的人。该作品的权利为该作品人所在单位所有。职务作品包括以下情形:①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作品。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作品。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作品。④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本单位的资金、设备、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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