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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
admin
2016-05-05
22
问题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被告方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被告方应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
选项
A、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B、原告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C、被告依合同履行了义务
D、这份合同符合有效合同条件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的请求是合同有效,因此应当就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以及合同有效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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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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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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