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被告人:梁浩,男,22岁,广西柳州市人,住址:柳州市材料厂家属院。1996年10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998年12月被解除劳教,2000年8月2日因盗窃罪被捕。 被告人梁浩于2000年2月8日下午3时在柳州市某餐厅吃饭时,趁顾客王某吃饭不备之机

admin2008-12-16  36

问题 案情:被告人:梁浩,男,22岁,广西柳州市人,住址:柳州市材料厂家属院。1996年10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998年12月被解除劳教,2000年8月2日因盗窃罪被捕。
   被告人梁浩于2000年2月8日下午3时在柳州市某餐厅吃饭时,趁顾客王某吃饭不备之机,把王某的钱包盗走,提包内有人民币8万多元。梁浩作案后,于次日携款4万元到北京游玩,挥霍上万元。数日后,梁浩自感罪行严重,于2月14日返回柳州,15日让其兄把剩余赃款7万多元交柳州市某区公安分局。梁浩逃到湖南省祁东县其舅舅家隐藏,后被公安机关捕获,认罪态度尚好。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梁浩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又系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能主动退还赃款,有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可以从轻处罚。该法院经过审理于2000年11月1日判决如下:被告人梁浩犯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梁浩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作为梁浩的辩护律师,请代书上诉状。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

选项

答案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浩,22岁,广西柳州市人,住址:柳州市材料厂家属院,2000年8月2日被逮捕,现被关押在×××看守所。 上诉人因“梁浩盗窃巨款案”,不服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日××刑初字×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1.原审判决书认定我犯有盗窃罪,我承认。但我在盗窃时,没有想到提包会有那么多的巨款。我的本意只是想偷点钱,玩乐一下,从没有想犯那么大案子。因此,把提包偷来后,发觉内有8万多块钱,心里是非常害怕的,事已至此,骑虎难下,才一错再错。我国刑法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归罪原则,我在主观上没有盗窃巨额财产的故意,不应该承担盗窃巨额财产的刑事责任。 2.案发后、我主动归还赃款,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表现一直较好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3.我虽然是在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我自解除劳教后,表现一直车较好,这次只是由于一念之差,才铸成大错。 综上所述,希望二审法院能对案情重新进行审查,本着罪刑相一致的原则,对上诉人处以车轻的刑罚。 此致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梁浩 代书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0年×月×日 附项: 1.本上诉状副本×份 2.证人×××、×××住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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