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及效力。[中南财大2010年研]

admin2022-09-19  5

问题 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及效力。[中南财大2010年研]

选项

答案(1)债权让与,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同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的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2)债权让与的条件: ①需存在有效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让与合同需要让与人拥有有效的债权,具有处分该债权的权限。 ②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具有让与性且让与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民法典》第545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a.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b.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③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让与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债权让与合同的成立,须让与人和受让人就债权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 (3)债权让与的效力: ①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 ②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效果。 a.法律地位的取代。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在债权全部让与时,让与人脱离原债的关系,受让人取代让与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在债权部分让与时,让与人和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 b.从权利随之移转。主债权发生转移时,其从权利原则上应随之一同转移,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c.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债权所必要的一切情况。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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