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
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
admin
2019-01-19
25
问题
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0元,维修期间房屋无法居住,乙全家住酒店10天。住宿费3000元。
租期第5月,乙全家出国旅行半年。行前,乙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租期半年,丙租住期间,因使用不当,将甲的洗衣机损坏,乙回国后,甲要求乙赔偿洗衣机损坏的损失。乙提出洗衣机系丙损坏,甲应向丙索赔。
租期第13月,甲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乙拒绝。同时,乙要求甲支付天花板维修费8000元,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3000元,甲拒绝。
租期第14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租期第16月,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卖给了自己的姐姐丁并于3天后办理房屋转让登记。乙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丁则通知乙1个月内搬出。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是否有义务维修房屋天花板?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天花板维修费用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有义务维修天花板。根据规定,出租人甲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有权要求甲支付花板维修费用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t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有()。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其最长期限是()年。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该价款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
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3年)
2012年5月,东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清算组成员的是()。
胜利化工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接到A县(该县隶属于B市)环保局的罚款通知,该化工公司不服,向B市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化工公司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2)该化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在时间上有什
某市国有企业甲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厂于8月14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破产申请后,法院于8月20日受理,并于8月23日将受理裁定书面通知该厂,9月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接管该厂。在11月12日召开的第
A证券公司、B基金管理公司和C信托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D基金)。上述发起人拟订的设立D基金的有关计划要点如下:(1)D基金的基金单位拟定为8亿份,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份发行价格拟订为人民币1.02元。基金的募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某拖欠银行巨额贷款,但是他不但不积极经营企业还贷,还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当银行起诉后,李某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为由,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以正在建造的船舶作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8月1日双方的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8月10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1日船舶建造完成,甲公司未经乙银行同意擅自将该船舶转让给不知情的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甲状腺大部除术后,立即发生声音嘶哑说明______。
抗体负调节的主要机制是
该患者的处理哪项不正确该患者不存在哪些并发症
女,6岁。身高80cm,智能落后,仅能数20以内数字。体检:皮肤粗糙,毛发枯干,表情呆板,腹隆,四肢短小,骨龄摄片仅有4枚骨化核。患儿确诊后酋选下列哪种治疗措施
下列项目中,属于负债要素特点的有()。
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座国家监狱是______,它也是______的发源地。
Weareexcitedtolearnthateveryonecanvisitthenewly-builtmuseumforfree.
Atfivefeet,itcanwarnofatumornobiggerthanapinprickdeepinthebreast.Itcanscanthewallofafieryindustrialfu
Interpersonalcommunicationisyourinteractionwithothers.Talkingtoafriendoncampus,chattingtoa(n)【C1】______friend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