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法的实施,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关于法的实施,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admin
2009-11-23
21
问题
关于法的实施,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选项
A、执法,又称法的执行。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B、依法行政是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
C、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D、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案
D
解析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依法行政是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ABC正确。司法机关依照法律代表国家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q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以下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周某于1999年至2001年间,先后盗得款物2万多元。在“严打”期间,周某一直潜逃在外。后来,周某被其父亲找回。在其父母的劝说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途中恰遇两名熟悉本案的公安人员,当即上前将周某抓获。周某在被审判时,提供了重要线索,让司法机关侦破了张某的抢劫
下为我国某行政机关部分公务员名单:局长李甲信访办办公室主任张乙,该办公室科员刘丙(丙为甲的妻子)人事处处长李丁,人事处科员孙己(已是丁的干女儿的丈夫)财务处处长钱戊(戊是甲的表弟)审计处科员王庚、陈辛(庚、辛二人关系
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柑橘的合同,约定采用FCA贸易术语,在卖方所在地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关于本合同,不正确的说法包括()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
下列情形中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用人单位有下列哪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责令用人单位支持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关于香港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的权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EDTAB/肝素C/氟化钠D/枸橼酸钠E/双草酸盐与以下抗凝原理相应的抗凝剂是与血中Ca2+形成草酸钙沉淀,从而阻止血液凝固。
某产妇,产后6天发热40℃,恶露多而混浊,有臭味,子宫复旧不佳,有压痛。下述哪项护理不妥
嘧啶核苷酸从头合成途径首先合成的核苷酸是
Ⅱ度重型以上子宫脱垂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是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早期的病理变化不包括
关于正当防卫的有关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有机疏散理论的目标,下列论述不妥的是()。
下列关于风险回避对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是()。
改正下列错别字声名雀起(首都师范大学201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