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稽查大队某队稽查员褚某根据单位安排对群众举报反映上海和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力公司)偷逃税问题进行突击稽查,查获内销进口建材不入账共计35.6万元的四本自制收据。同月26日,浦东新区税务案件侦查室又将该室收到的和力

admin2011-11-07  13

问题 2007年5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稽查大队某队稽查员褚某根据单位安排对群众举报反映上海和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力公司)偷逃税问题进行突击稽查,查获内销进口建材不入账共计35.6万元的四本自制收据。同月26日,浦东新区税务案件侦查室又将该室收到的和力公司偷税的举报材料移送至稽查大队。褚某在查阅该举报材料时,发现和力公司经理刘某在中国银行浦东分行的存放账外销售款的存折及有关单据复印件,意识到和力公司偷逃税问题十分严重。对此情况,褚某既不向领导汇报,又不进行查处,而于当晚私自打电话与和力公司会计李某联系,以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相要胁,向李某索要20万元人民币给其弟弟做生意用。李某向公司的领导报告后,上层决定答应褚某的要求。由于褚某按事前与和力公司的约定,伪造并隐藏了该公司偷逃国税的举报材料,对该公司偷逃国税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不征应征税款人民币317万元。
褚某隐藏和力公司的举报材料,对该公司偷逃国税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不征应征税款损失37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B、玩忽职守罪
C、徇私枉法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404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据本案情形,褚某的行为应构成此罪。同时,褚某的行为属于以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而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但是此罪与其他渎职罪是一般与特殊的法条竞合关系,适用时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所以褚某只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褚某的行为应属不正确履行职务的行为。褚某不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其不构成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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